淮北出台《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,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。 据悉,淮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,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
淮北出台《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,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。
据悉,淮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,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(含收费低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其他有证民办园),具有淮北市户籍的3-5周岁低保家庭儿童、孤儿、残疾儿童(残疾家庭儿童)、重点优抚对象子女以及因重大疾病、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。 学前教育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,保教费如高于资助资金,高于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。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%比例的资金,专项用于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孤儿和残疾儿童的生活补助等。同时,淮北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,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、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。
据淮北晨刊报道,学前教育资助按学年申请、评审、发放。每学年秋季开学时,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。